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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区深化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滨州日报/滨州网沾化讯(通讯员梁泽峰报道)沾化区自去年推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以来,法人自治权得到全面落实,运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
  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区编办联合组织、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制定了外部理事、外部监事报酬管理办法等人事、财政相关配套政策,转变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方式,全面梳理和公开对医院的管理事项,编制《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管理权责清单》,明确相关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在制度上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减少对医院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不断扩大医院在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了医院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更加自主。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两家公立医院分别制订了人员管理办法和人才引进方案,实现医院用人、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自主进行,确保医院进得来人、用得好人、留得住人。
  公立医院管理方式更加科学。通过组建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形成了三方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的管理模式,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制衡”,推进医院规范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截至目前,区人民医院已召开理事会4次,区中医院召开理事会3次,实现了医院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设备采购等决策事项的民主科学,执行深入迅速,监督全面严格。
  公立医院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两家公立医院通过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建立完备的劳务分配制度,明确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及相关制度。加强了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效率,提升科研投入效益,拓展和打通科研经费渠道,激发了公立医院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立医院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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