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实习生康曌通讯员袁雯刘云刚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邹平县公安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扫黑除恶统领打击防范工作,持续发力,连出重拳,坚决震慑、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战果频传,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截至目前,该县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团伙6个,其他涉恶类团伙35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7人,刑事拘留138人,逮捕8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916万元。全县刑事案件在去年下降20%基础上,今年1至9月份又下降13.4%,刑事警情实现40天“零发案”。
作为“一号工程”,强化领导,夯实保障。该局把扫黑除恶作为“一号工程”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每年拨付30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安机关实际需要。从全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7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完善线索核查、线索移交、会商研判、专案攻坚等工作机制20余项,全面整合手段资源,强化内外协作联动。坚决落实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的“三个一律”制度要求,对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每天一汇总,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调度。
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第一时间开通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做好群众举报登记工作。张贴有奖通告1万余份、发放宣传材料20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900余条,320辆出租车、480辆公交车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宣传活动160余次,深入做好群众动员工作。专项斗争以来,该局共接听群众举报电话80余次,收到群众举报信30余封、网络邮件40余件。统筹“传统+现代”“网上+网下”宣传模式,在山东电视台、《滨州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刊发稿件100余篇,利用“平安邹平”微信公众号和新浪、腾讯微博推送新闻报道、典型案例80余篇,答疑解惑,以案释法,阅读量达到120余万人次,广泛宣传了扫黑除恶的战果和成效,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落实“三长负责”,摸排线索,高效核查。该局把线索排查作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明确派出所长是辖区线索摸排第一责任人,组织各派出所对2016年以来的110警情和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部位、行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建立健全多警种、多渠道、常态化的线索摸排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部位,不间断地开展摸排。对每一条线索的核查工作结论,实行“三长负责制”,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保每一项举报内容查清查实。实行线索核查回访反馈机制,凡是实名举报的线索,在核查工作结束后,责任民警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工作结论,征求举报人意见,确保线索核查工作质效。
突出工作重点,铁腕扫黑,重拳惩恶。瞄准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滥开滥采、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落实公安局长、分管治安和派出所的副局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治安大队长、刑侦大队长“五长”盯案制,专业队牵头,专案侦办,警种联动、同步上案,形成整体合力。成功打掉涉嫌“仙人跳”敲诈勒索的杨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李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统筹全警资源、多警联动的基础上,坚持“一盘棋”思想,与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紧密协作,联打联动协同作战。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部门及时双向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效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依法快审快判,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彰显法治权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打好“山东战役”,扩大战果,形成震慑。围绕集中查结一批涉黑恶线索、集中抓获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集中提请批捕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集中移诉一批涉黑恶案件“五个一批”工作目标,加快线索核查速度,加大侦查打击力度,集中资源手段,强化侦查打击。打响“山东战役”以来,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打掉其他涉恶类团伙4个,破获刑事案件23起,刑事拘留31人,投案自首4人,抓获逃犯1人,提请逮捕35人,移送审查起诉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