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硕果飘香,收获的季节也是敬老的季节。今年10月是“全国敬老月”,10月17日(农历九月初九)是第六个老年节。在此祝全市的老年朋友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同时向敬老爱老助老以及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感谢!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饮水思源,今天的美好生活离不开昨天老人们的努力和奋斗,他们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他们努力拼搏、艰苦奋斗,他们辛勤劳作、任劳任怨,付出了自己的美好年华,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不仅是家庭的功臣,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奉献了自己,传承了美好,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让他们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截至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近84万人,占全部人口的21.22%,与全省老龄化程度持平,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0万人,90岁以上超过1万人。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速度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多次将老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着力增强和改进老年民生福祉,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高龄补贴发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乘车、老年优待证办理全覆盖、老年体育、老年教育、老年志愿者、政府出资购买赠送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惠老政策和工作均走在了全省前列。2018年又将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养老工作,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做好养老工作、发展好养老产业意义重大。
以政策保障为基础,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将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惠老服务为支撑,不断完善适老化颐养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发动、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开展各种类型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持续不断地为老年人送温暖、做好事、解难事,做老年人的知心人、贴心人和称心人。要立足行业特点,创新思路和办法,切实改进和提高为老服务质量,设身处地为老年人打造各项优质服务。要树立和增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意识,不断改善他们的颐养生活环境,让他们生活得便捷、舒适、安逸。
全社会要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和共建共享的理念,深入扎实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敬老活动,持续营造尊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让老年人得到社会及家庭的尊重和关爱,让他们感受到和谐、友爱、温暖。
以活动开展为依托,不断提升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做敬老爱老助老模范,走进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走访慰问老年人,特别要重点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失智、残疾等困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统筹安排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使活动既简朴热烈又具体实惠,既适度集中又注重长效,既注重物质惠老又重视精神慰藉。
开展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推荐、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展播,举办茶话会、游园会,寿星孝星、敬老模范、模范老人评选表彰等活动,组织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要大力宣扬各类敬老爱老助老典型,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
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切实解决涉及老年人政策法规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开展全市老年人防诈骗宣传、老年人手册集中发放、老年人健康消费讲座等专项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组织各类庆祝活动,要充分发挥老年活动场所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让更多老年人参与其中。加强和重视老年意识形态工作,举办各类讲座、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方式,摒弃不良习气,弘扬正能量,做真、善、美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