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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历史使命展现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访谈
严惩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焦其胜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罗军实习生康曌通讯员岳强魏梅峰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我市纪委监委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进行。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焦其胜介绍,截至10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实并处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2件,处理58人,其中“保护伞”问题19件19人。
  规范线索管理,确保线索无遗漏、有着落
  焦其胜说,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工作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与全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以定责明任务、以追责传压力,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
  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线索起底、线索移送、线索管理、线索分办和定期报送工作机制,实行日调度周报告制度,对县区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焦其胜说,为最大程度地收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我市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进行了细化,确保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的畅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纪委监委共接收各成员单位移送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3件。
  市纪委监委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制度,深挖细查2016年以来查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规范线索管理,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收集到的线索无遗漏、有着落。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做到及时移送、随时移送。
  以零容忍态度、举措,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牌督办,对转办县区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零容忍的举措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焦其胜说,在近期王某某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中,对涉嫌为王某某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滨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卢跃林(正县级)采取留置措施;对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磊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对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最大限度地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截至10月15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曝光21起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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