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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劲产业升级给力企业创新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二)


  山东以实体经济立省,自年初获批全国首个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综合试验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加速崛起,实体经济进入发展提速、品质提升的新阶段。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下称“45条”)拿出务实举措支撑这一优存量、强增量的变革过程,尤其突出提升微观主体发展能力,促优胜劣汰、促创新研发、促梯次培育,激活实体经济潜力后劲。
  坚定不移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没有落后的产业,只有落后的思路。“45条”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为核心,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鼓舞和坚定企业坚守实业、创新发展。
  全面落实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政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设立步伐”领衔产业升级政策礼包。省财政厅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十强产业”基金的最新进展情况:截至目前,8只“十强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已经决策委员会批准同意,认缴总规模670亿元,其中6只基金形成合伙协议草案并完成备案;通过两轮基金推介,我省与20家投资机构签订了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与10家银行签订了投贷联动战略合作协议。“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是一项探索性工作。”该负责人表示,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原则,基金政策正在稳妥推进中,以前期到浙江等地调研学习为基础,我省将持续优化针对基金团队的服务能力,尽最大努力加快为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基金“强心剂”。
  技术改造依靠增量投入引导存量调整,是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去年我省技术改造投资1.67万亿元,居全国首位,为高质量发展点燃了助推器。继年初我省发布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45条”又提出,今年以来完工的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按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针对具体细则展开研究,一旦实施,将推动我省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
  尤其是去年以来,山东一条明确思路就是升级评级评价手段,强化结果运用来推动产业高端高质发展。“45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的时间表。其中第21条提出,明年上半年完成对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综合标准评价,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或关停淘汰。记者采访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王新生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五方面的国家和省级强制标准进行系统梳理和公示,并公布五个行业所涉及到的企业名单,如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同时,还将在此基础上,根据山东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对上述行业的地方标准进行提升。
  而作为山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样板,按照6月底申报截止的数据,全省各地共申报93家化工园区(含77家综合性园区和16家专业园区)和77个重点监控点,当中通过第三方评价并最终取得省级化工园区“金字招牌”的已公布两批共45家综合性化工园区和两家专业化工园区,化工产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的路径已十分清晰。据省化转办产业升级组分管园区工作的负责人韩天鹏介绍,最后一批的评审也已结束。而作为配套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6094家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束,以此为基础,各地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关闭淘汰“三个一批”名单也有望在10月底前完成,尤其是对应发展壮大和改造提升需求,企业一并上报近几年将开展实施的重大化工项目,从中可一窥各地化工产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格局。省化转办环保节能组负责人傅军表示,后期还将以专家评定等方式对上述项目进行进一步筛选。
  为科研人员鼓腰包减束缚
  振兴实体经济,实现动能转换,创新是第一动力。“45条”大力鼓励科技创新,让科研人员拿双份奖金、走绿色通道。
  第13条提出,2019年起,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40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5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中国工业大奖的单位,省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实施后奖励、对国家科技大奖进行资金补助,这在我省是第一次,且力度很大,以往都是中央和省各公布各的、各奖励各的。这样的“双份奖”,一方面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更强,另一方面,可能会促进有些项目以我省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为主去申报国家奖。
  第13条还特意强调了对研发人员的奖励,提出上述一、二等奖奖励的500万元、100万元,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给科研人员“松绑”,“45条”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细化。第15条提出,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纵向和横向课题,科研经费只要符合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要求,有相关依据凭证即可报销,可不受公务卡结算限制。据了解,国库管理原则上要求都用公务卡,但公务卡只有在职人员有,而高校和科研单位或多或少都有聘用人员、研究生等从事科研辅助工作,没有公务卡。放开公务卡限制,这些人将不再为此犯难。
  第15条则提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组织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山东农业大学一位教授专门为这一规定点了赞。他说,以往,高校买仪器还要走政府采购渠道,手续多、时间长,耽误用,允许自行组织就快很多了。
  第15条还明确,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增加科研人员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取消绩效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限制,暂不与单位年度绩效工资基数挂钩。鼓励有科研职能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横向科研课题,经费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这些也都给科研人员开辟了一条条“绿色通道”。
  走活小微“双创”这步棋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活力强、市场反应灵敏,微软等国际上著名的创新主体最初都是小微企业。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已有一批小微企业抓住机遇,潜心研发、创新经营,闯出了发展新路子。“45条”对其予以更多关心和支持,从丰富创新资源、升级创新平台等方面走活小微“双创”这步棋。
  今年10月1日起,获得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除了国家奖励资金,还将获得来自省财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这在我省是首次。据了解,“双创”概念提出几年来,正是一批示范基地、支撑平台的涌现集聚起各种成长要素,让许多小微企业的创新成果从“小众”走向“大众”。数据显示,山东仅前三批17家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已服务企业近1000家,省市级的600余家小微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更培育企业超过6万家,惠及120万从业人员。
  从平台建设到专家聘请等,双创平台投入不菲,而考虑到其承担了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理应将其纳入财政扶持对象。“通过对这些载体的扶持,将起到更好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专业机构共同帮助小微企业茁壮成长。”省中小企业局政策调研处处长张登方表示,小微企业在全省动能转换中具有重要基础作用,通过扶持这些高能级的小微双创载体,引资、引智都有了更好渠道,从而助推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记者了解到,目前这部分资金已列入我省2019年度的财政预算,可以明确的是,2018年获评的3家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家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最早在明年一季度就可拿到奖励。
  中小微企业搞创新缺乏仪器设备,“45条”也专门针对这点扩大了我省2015年起就实施的“创新券”政策的使用范围——由原先“科技型中小企业”扩至中小微企业,鼓励其使用共享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第14条明确给出了给予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的费用补助比例,并向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倾斜,同一企业每年可最高补助50万元。同时,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创客团队使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入网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也纳入了“创新券”补助范围。
  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副科长张大瑞透露,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是省科技厅建设的一个开放共享平台,将我省以财政资金购置的1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全部纳入了平台进行共享。截至今年9月底,平台上网仪器14968台套,设备总值107亿元,其中50万元以上的5298台套。而2015年至2017年,全省已兑现“创新券”7419.9万元,企业不用跑腿,网上即可申报。
  山东永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创新券”受益者之一。2017年,该公司使用山东省化学药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等4家单位的科研仪器作了52次检验检测,有效促进了科技研发与产品创新。就在今年7月,公司获得了去年“创新券”补贴的34.5万元。(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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