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邵一娟通讯员樊德强
历时半年,行程三万余公里,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查办的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案终于尘埃落定。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4043.00元,罚款200万元,并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单个案件罚没款达1000万,实现了执法办案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一人举报,牵出传销大案
打击传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能。在“互联网+”时代下,新型传销骗局形式多样、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手段不断更新、花样百出,网络传销规模庞大、案件频发。
2018年5月23日,该局接到举报,位于滨城区某诊所的经营者杜某兼职参与的某商城涉嫌传销,请求工商部门调查。
该局于5月24日立案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货架上有标称为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三家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化妆品共九盒。据杜某介绍,这些化妆品都是她在某网上商城购买的,该商城由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运作,实行三级分销,发展分销商有一定的奖励和销售提成。
客户从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商城分别购买29.8元、1000元、15000元的产品成为普通会员、VIP会员和全国总代,取得发展下线并获得下线(三级)购买商品消费金额相应金额的奖励的方式吸引会员加入。
■关联账户150余个,资金流向复杂
随着案件调查的逐步深入,各种线索资料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办案人员的资料库里。面对纷繁复杂的资料,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对所掌握的每一页资料进行仔细梳理,并从中筛选出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20余家,关联银行账户(包括个人账户)150余个、公司公户30余个、支付宝账户3个、财付通账户14个,开户银行涉及10家商业银行的70余个网点。
执法人员一边梳理这些复杂的资金流向,一边对重点公司和重点账户的资金流向进行追踪调查。
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限制,该案传销骨干人员和关联公司涉及省内的东营、潍坊、青岛等地市,涉及省外的广州、深圳、杭州、南宁、山西、内蒙等省市区。执法人员行程3万余公里辗转各地调查取证,取得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第一手资料证据,获取大量的资金流水证据,仅支付宝账户流水数据就达17G之多。
面对电子证据形成快消失快、资金流水周转快的特点,执法人员及时全面固定证据,及时分析研判,当天获取的证据坚持当天分析研判,白天进行证据的调取,当晚就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研判结果迅速调整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从而保证了整个案件查办工作的快速有效进行。
最终,专案组掌握了“人员—层级—资金—传播过程—社会影响”等各方面完备的证据体系,大量的证据指向东营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多部门密切合作,为案件查办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立案之初,该局执法人员就坚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的原则,与法制科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对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研判,并从传销的定义、构成传销组织要件、证据的获取等方面充分论证,并密切配合。法制科工作人员还多次跟随执法办案人员前往一线调取证据、现场分析。
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该局多次协调区法院、区公安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特别是区法院行政庭、执行庭为防止涉传资金的转移,对该局提交的证据优先研判,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及时配合该局冻结了涉传资金账户,固定了相关证据,为案件的查办提供了有力保障。
“面对互联网浩繁的信息,要发现和识别网络传销活动线索,必须加强网络日常监管,注意日常网络传销活动信息的归集研判,及时发现网络传销案源,才能做到打早、打小。”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杨志刚说。
2018年,滨城区工商局共查处传销案件24起,其中已结案19起,罚没款2466.5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3起,还有2起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