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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当好反腐尖兵
——滨城区审计局突出领导关注、群众关心问题开展审计监督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李建华
  去年以来,滨城区审计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突出领导关注、群众关心问题的审计监督,查处侵犯群众利益、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行为,在滨城引起强烈反响。
  预算执行审计,查出数百人违规领取低保
  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该局审计人员通过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将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单与村支书、财政供养人员、种粮大户及农机补贴领取人员、老民师、乡医、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居民养老金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其中300多名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当年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家庭收入超出滨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审计人员分析认为,以上享受低保政策人员在领取工资、补贴及退休金的情况下申报领取低保并获得通过,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力保”“关系保”现象。例如,某农村支部书记工资每月1440元,年末还有一定数额的绩效工资,收入明显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审计机关将问题线索分别移送纪检和民政部门进行查处,其中5名村支书和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对上述人员作出停保处理。
  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铺张浪费
  2017年5月,受区委组织部委托,该局对某局原局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该局职能单一,下属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一个早已无人员无经营,另一个因有特定资质保留了名称,实际资产、经营设施均已对外承包,且承包费上任局长已全额收取弥补办公费用。
  该单位主要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审计发现问题有,一是购买购物卡、礼品;二是在以下属单位名义设置的账簿中列支大量招待费,有的不能说明招待事由、无公函招待数万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该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小部门查出大“蛀虫”
  姜某在区委某党群部门工作了近20年,长期担任会计兼出纳,几年前晋升副局长。可悲的是他没有珍惜领导和同事的信任,而是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将贪婪的目光盯向了单位的钱款。
  年初该局局长离任,审计机关接受委托进行离任审计。在审计2014年经费支出时发现以现金支票支付市局杂志费4.99万元,但记账凭证下未附对方收款收据或发票,询问姜某答复说收据在市局尚未取回。审计人员半信半疑,督促其向市局索要,但过了一个多月姜某借口工作忙仍未提供。
  为谨慎起见,区审计局负责人与被审计单位前后任局长共同询问姜某,此时姜某承认这笔钱并没有交到市局,而是自己用了,并坚称没有其他问题了。审计人员逆查以前年度会计资料,查出了姜某以同样方式在2011年经费支出中以走访费用名义套出现金4.89万元。至此,姜某疑点骤增。
  审计人员对该单位零余额账户流水进行逐笔审计,发现2015年9月零余额账户中两笔支出流水金额5.69万元账面上查不到,询问姜某回答说同前两笔一样,这笔未记账。审计人员又在2012年记账凭证中发现有缺号情况,对应时间从零余额账户流水查到收支余上下不连贯,有笔流水支出被删除,金额为5万元。
  审计查明,姜某2011-2015年期间4次涉嫌贪污公款共计20.55万元。该问题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同样,通过审计某二级单位时查处的吴某在即将退休的时候因涉嫌贪污被判刑。起因是她在管理职工培训时,伙同他人将培训费返还私分。某大型商场新就业职工须进行岗前培训,吴某联系到负责职工培训的负责人达成培训协议,并承诺给予提成,同时也密谋了私分。审计延伸提成去向时发现了该违法行为,遂移交司法部门。司法侦查牵出窝案,涉案6人均被刑事处理,其中也包括吴某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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