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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系列报道之六
博兴实现全部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零费用支出
作为全国首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该县建立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将殡葬综合改革引向深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葛肇敏通讯员郝凯军王晓红王进
  2017年11月,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部署暨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会上,民政部公布了80个全国首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名单,我市博兴县成功入选,是全省仅有的两个县级试点单位之一。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博兴县坚持把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按照《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着力推进殡葬改革,惠民生态殡葬稳步推进、殡葬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殡葬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试点改革重在利民,博兴县于全市率先免除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民政部为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破解殡葬改革难题、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在过去一年里,博兴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包括免除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推进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建博兴县殡仪馆等,切实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同时加大了移风易俗整治力度,遏制了一些陈规陋习,引导群众红事白事节俭新办。”博兴县民政局局长李树安说。
  而试点改革期间的一大民心工程,就是免除了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2018年8月8日,博兴县政府于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最高可免除费用1690元/具,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高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原先火化、买骨灰盒通常要花个千把块,这次替街坊来办理,一共减免了1510元,相当于没花钱。这个事群众们都非常认可、支持。”2018年12月6日,在博兴县殡仪馆,替亲友处理丧葬事宜的曹王镇大韩村村民韩克忠说。
  此外,对生前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五保、城市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生前被确定为贫困人口且尚未脱贫的居民等特殊群体,博兴县在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基础上,再减免一般性整容和告别厅租用等费用,实现全部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零费用支出。
  建立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致力建成智能化、信息化殡仪馆
  在规范引领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博兴县殡仪馆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县殡仪馆编制完成了《殡仪馆管理规范》、《殡葬业务档案管理标准》等3个地方标准;完成了环境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完成了可以在本行业复制和推广的《殡葬服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殡葬业务指南》等标准体系支撑资料。
  “全国所有的殡仪馆都可以借鉴这套行业标准,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为群众顺利办理殡葬事务提供方便,促进社会美誉度和群众满意率的持续提升。”博兴县殡仪馆负责人刘冬介绍。健全的服务体系、贴心的服务意识,让博兴群众对殡仪馆的满意率不断提升,截至目前,群众满意度为99.76%。
  在不断推进殡仪馆硬件建设的同时,博兴县殡仪馆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合作,与民政部101研究所、浪潮集团等研究机构和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努力建设高品质、高标准、智能化的物联网殡仪馆。
  “殡仪馆智能信息化,可以实现从殡到葬一条龙、全方位的标准化、高效化服务,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的业务管理系统,将大大提升殡仪馆的服务质量,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殡仪系统的服务要求。”刘冬告诉记者。
  博兴县生命纪念园预计2019年建成,将殡葬综合改革引向深入
  为推动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博兴县专门聘请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了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规划,所有公益性墓地建设均以镇(街道)、村(居)为主体,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7处,全部符合规范化、生态化建设要求。
  除此之外,博兴县生命纪念园项目建设在2018年年初就已经着手规划,邀请多方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了初期规划设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合理化调整。如今,项目已经完成了招标工作,预计2019年完成项目建设,建立起博兴新的民生地标性建筑。
  殡葬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一个长期推进的过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政策支持和督导考评,将殡葬综合改革引向深入,全面完成全县殡葬综合改革的任务目标,为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文明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探索。”李树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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