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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系列综述之一
立法:质量优先务实管用特色鲜明
    2018年8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丛大鸣率领省人大内司委立法调研组和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管林忠通讯员王美健刘安全何娜娜
  编者按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待和重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交出了一份写满收获的答卷。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原则中定向推进,在服从服务大局中谋划落实,在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政治立场中坚守作为,在服务代表和基层中创新提升,始终把加强机关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即日起,本报推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系列综述”,敬请关注。
  《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经过一审,继续征求意见;首次组织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外出学习考察,加强立法智库建设……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贴改革发展实际,突出立法为民宗旨,坚持质量优先,树立“工匠精神”,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确保务实管用、富有特色。
  引领推动发展,围绕重点工作立法。为落实市委“六城同创”的工作部署,推进城乡管理体制改革,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规历经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审议、法制委两次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多次修改,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顺应我市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市民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期待,为我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常委会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全文刊登法规内容并广泛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民生领域立法。住宅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更好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深入社区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注重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在讨论最热烈、矛盾最突出、问题最集中的领域建立最大公约数,力求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优化社区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作用、监管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已经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法规草案一审之后将在滨州日报、市人大网站公布,继续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为二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项目调研,重视灵活性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城市绿地、电梯安全、农村公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6个立法预备项目的调研,充分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征集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务求立法为民。
  注重发扬民主,坚持开门立法。认真征求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立法顾问、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和立法联系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民主党派、市政协委员的意见。《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征集修改意见402条。在法规审议阶段,在媒体全文发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召集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征集意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中,特别注意征求了物业企业、业主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编制2019年立法计划过程中,通过印发通知、发布公告、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共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61条,先后召开法制委法工委会议、常委会专题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认真进行研究,科学制定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已经中共滨州市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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