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博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废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博兴县博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废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项目集中区张王村东约450m处,占地面积6076m2,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年加工废塑料20万吨,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清洗+破碎+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其中纸塑袋需先经纸塑分离机分离纸料与塑料,厂区主要购置捞料机、粉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设备。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破碎上料粉尘、熔融废气、烧网废气、原料异味。
(1)破碎上料粉尘
本项目原料上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且部分原料需要进行破碎工序,上料破碎过程同时加水进行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熔融废气
本项目塑料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熔融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本项目10条生产线配套的5套废气治理设施均采用“水喷淋+过滤箱+静电油烟净化器+光氧净化器”的工艺,处理后废气与烧网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全厂共设置1根排气筒)。
(3)烧网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1台真空烧网炉处理废过滤网,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根据贮存量进行不定期进行烧网回收滤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烧网废气与9、10#生产线共用1套“水喷淋+过滤箱+静电油烟净化器+光氧净化器”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全厂共设置1根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4)原料异味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废编织袋、废吨包及废地膜、棚膜,有少量异味气体,通过及时清洗、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异味气体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废塑料清洗破碎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排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内集粪池收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废塑料清洗破碎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排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类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滤渣、废过滤网、烧网灰渣、烧网塑料渣、污泥、废过滤棉、废灯管、隔离油水混合物。生活垃圾、污泥、烧网灰渣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过滤网经烧网处理后回用,烧网塑料渣回用于生产;滤渣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置;废过滤棉、废灯管、隔离油水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
http://renlihuanbao.com/zxns/zxns1/2019-01-14/461.html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3公里之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博兴县博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项目集中区张王村东约450m处
联系人:潘新兴
联系电话:15066916667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西环保大厦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543-3801249
邮箱:rlzx1249@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博兴县博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