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31日,山东省工商总局税务科编制了1946年1月至11月的《胶东区出入口转渤海货物情况表》。其中,由胶东区转渤海区转口货物是8392万元,由渤海转胶东的货物金额是21677万元。货币单位是北海币。
渤海区转胶东区货物数量及价值。罗列如下:
粮食,1748万斤,11498万元。
豆饼,574万斤,5138万元。
棉花,99429斤,1103万元。
粉丝,174万斤,994万元。
海产品,51万斤,959万元。
黄烟,34522斤,462万元。
土硝,60725斤,197万元。
活猪,35675斤,160万元。
各种钢铁,91596斤,139万元。
煤炭,27万斤,139万元。
土布,260匹,114万元。
水果,52074斤,89万元。麦曲,48557斤,52万元。西药一宗,52万元。
特别说明:合计与分项的金额之和略有出入,原文如此。
扒着门缝看历史。由该表格可以轻易地发现,在战争状态下,人民政府特别关注经济生活,采取各种手段保障货畅其流,繁荣市场贸易。1946年的前11个月,仅由渤海输送到胶东的粮食就达1748万斤。若按照一个民工一辆独轮车1000斤计算,则需要17480辆独轮车组成浩浩荡荡的运输大军。
扒着门缝看历史。由该表格可以分析出渤海区的赢余物产情况,即大宗是粮食,占总货物金额的一半有余,其次是豆饼,约占四分之一,再次是棉花、粉丝、海产品,三种货物占比几乎相等,约占二十分之一,此后则是杂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