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通讯员刘涛李珊珊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激发红白理事会的积极性、能动性,近日,邹平市出台了红白理事会考核奖补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奖补范围为在各镇(街道)民政所备案且运行良好的村红白理事会。考核内容涉及红白理事会建设、运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加减分因素等六个方面。对红白理事会的考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由镇(街道)、市两级按季度考核,合格线80分以上给予奖补。奖补按村人口规模大小进行奖励。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每年奖励2000元;人口1000人至3000人的村(社区)每年奖励3000元;人口3000人至4000人的村(社区)每年奖励4000元;人口4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每年奖励5000元。红白理事会奖补所需资金由市、镇(街道)按5:5比例分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