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无棣讯(通讯员张海鹰报道)日前,无棣县出台了《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改善民生。
为积极推动绿色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无棣县坚持公益便民、节地生态、因地制宜、移风易俗的原则,以推行惠民、生态、文明、节地殡葬为基本方针,以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为基本目标,全面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据了解,今年6月底前,无棣县还将完成绿色殡葬建设规划编制,并经县政府批准负责实施。其中,将重点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建设,提倡和鼓励不占地、少占地,逐步实现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三不”的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建立健全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对绿色殡葬成效显著的镇(街道)给予奖补。同时,结合推进绿色殡葬和乡村振兴战略,利用2年时间,在全县部署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对散埋乱葬坟墓迁入公益性“树葬公墓林”或深埋不留坟头;对历史形成不易迁移或拆除的坟墓,进行绿化改造、植树遮挡。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群众满意的绿色殡葬改革新路,有效破解农村散埋乱葬治理难题。自今年7月1日起,新增骨灰进公墓或实行绿色节地生态安葬;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骨灰全面实行绿色节地生态安葬。严禁散埋乱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