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提请2019年2月19日市政协十一届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3日至27日在滨州召开,会期4天半。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中共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举行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其他有关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