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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布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
  2018年8月21日至9月9日,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1月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滨州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滨州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订上报《滨州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良好环境保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整改方案》确定了三条工作目标。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更高的政治站位上认识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责落实到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加深入,真正使绿色发展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共识。二是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山东省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滨州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8项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实施清单制管理,挂图作战、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坚决彻底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既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又坚持举一反三,对所有类似问题、潜在隐患,一并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标本共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死灰复燃、问题重演。把污染防治与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风险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施治、统筹解决。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化分解,确定了4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贯彻执行好环保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全面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把反馈意见和具体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逐项分析,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制定了可执行、能落地的有力措施,不遮掩、不回避,直面问题、加快推进、彻底整改到位。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四减四增”结构调整。坚持源头防控,深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推进“四减四增”,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四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1+1+10”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决打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攻坚战、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综合治理攻坚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行清单化调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执行“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分管市长包行业”制度。由滨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三是严格督导检查。继续用好“黄、红督办单”制度、整改预警制度等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督导调度,对所有问题定期调度进展,对重点问题现场督导落实,促进各项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程跟踪监督执纪问效,逐一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处理。五是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滨州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利用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这一有利契机,加快补齐滨州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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