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薄其圣何娜娜报道)2月28日上午,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6次主任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禄、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秘书长佘洪烈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决定。
佘春明就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贯彻落实和市人大常委会班子建设讲了意见。他指出,人大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第一位的要求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这不仅是对人大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也是对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要求。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到行动上、反映到工作成效上,无论是谋划思路举措,还是推进工作落实,都要紧贴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都要围绕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都要对标“富强滨州”建设的目标定位,真正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展现人大作为、发挥人大作用。
佘春明强调,建设“富强滨州”迫切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自身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的职能作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积极的行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落实。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广泛凝聚全市人民和广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动员和团结全市人民明确奋斗目标、坚定发展信心,迎难而上、齐心协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共同开创“富强滨州”建设新局面。
佘春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把学习作为重要任务,打造学习型机关,持续提升人大机关干部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大力发扬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始终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上敢于担当、敬业奉献,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