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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
我市6月底前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
  滨州日报/滨州网 记者 刘清春 通讯员 王蕾
  近日,《滨州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根据方案,我市将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一园一案”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该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无证幼儿园
  《方案》明确,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无证幼儿园: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由县(市、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消防许可、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学许可、餐饮许可。
  同时,整改一批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
  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营业执照(营利性幼儿园)、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审批核发,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审监互动工作。
  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
  《方案》要求,对一些问题严重的无证幼儿园要予以取缔。
  《方案》规定: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治理步骤分为清查告知、分类整治两个阶段。2019年3月底前为清查告知阶段,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清查和分类,确定拟准入、整改和取缔对象名单,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进度表。根据核查和分类结果,由教育部门下达非法办学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者取缔通知书。5月前为分类整治阶段,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相关部门要给予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
  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幼儿园准入门槛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
  今年5月,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
  此外,《方案》在治理原则上,明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简化审批程序。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幼儿园准入门槛。结合放管服改革,实施全链条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公办幼儿园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民办幼儿园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不再办理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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