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是民俗用火高峰期,扫墓祭祖、春耕生产用火迭加,踏青郊游、休闲活动频繁,野外违规用火增多,容易造成火灾多发频发,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市应急管理局提示广大市民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尽量少吸烟或不吸烟,切忌乱扔烟头。
二、严禁在草地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附近等易引发火灾处焚香点火、燃放爆竹。
三、不要焚烧秸秆、点放孔明灯,不要在大风天气斜坡处点火。
四、用火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事先圈定好阻燃围栏,并准备好充足的水和灭火器具,彻底熄灭燃烧灰烬,并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灰烬不能复燃后离开。杜绝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