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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全面铺开公益性公墓建设
每个镇(街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基本实现覆盖全部村(居)
   
  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通讯员李珊珊刘涛报道)3月28日,泰山风景名胜区考察团来到邹平市,参观学习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就邹平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奖补措施、墓区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考察团表示,将积极借鉴邹平的好经验、好做法。
  近年来,邹平市立足于构建“阳光惠民殡葬”品牌,建设公益性公墓消除乱埋乱葬,成立红白理事会推进移风易俗,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用……2014年,被授予“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省级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县。
  邹平市积极创新墓地综合整治利用措施,致力于变“死地”为“宝地”。市、镇(街道)主要交通道路、水路两旁300米内无坟头,禁止骨灰二次土葬,以村(居)、镇(街道)为单位建设骨灰存放室,所有零星坟墓全部迁入村指定的集体公墓,形成了一村或多村一公墓一存放室的殡葬管理模式,完成了由地下到地上、分散向集中的转变。开发公益性公墓试点,首先在青阳镇建设公益性公墓试点,该公墓由镇财政出资建立,占地600亩,投入使用后可节约土地109.74亩。该公墓对节地环保实行政府奖励,迁墓后可领取900元补助费。随后邹平全市16个镇(街道)陆续全面铺开公益性公墓建设。该市出台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个镇(街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部村(居)”,并对碑长、碑宽、厚度、倾斜度、墓穴间距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墓所需的建设资金采取以镇(街道)、村投入为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同时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予以奖补的形式。现邹平全市已新建公益性公墓85处,每个镇(街道)均至少建有一处公墓,并由政府按照实际投入的30%进行奖补,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新风。
  邹平858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均聘请德高望重、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的党员干部、老同志为理事会成员,简化婚丧嫁娶程序,杜绝封建迷信活动。明集镇段桥村自成立红白理事会以来,仅丧事就由以前的七八千元节省到现在的两千元以内,大大减轻了村民负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激发红白理事会的积极性、能动性,该市今年出台了红白理事会考核奖补暂行办法,对红白理事会建设、运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加减分因素等六个方面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由镇(街道)、市两级按季度考核,合格线80分以上给予奖补。通过红白理事会的组织带动和制度的规范约束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了起来,文明节俭办丧事逐步成为社会共识,确保了移风易俗工作顺利、有效、持续推进。
  邹平市出台了《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在邹平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700元,免除对象扩大到8类人群,切实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
  近日,邹平市城区大型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选址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征地迁占,今后将与上海福寿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下半年即将开工建设。
  下一步,邹平市将推动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建设,提倡和鼓励不占地、少占地,逐步实现“三不”,即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力争到今年底,至少建成1处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成3-5处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最大限度提升安葬设施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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