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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告
  滨州市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韩新房、董建平不服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地字第37(2011)1501503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因你公司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机关依法通知你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通知送达。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联系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领取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蕤
  联系电话:0543-3090017
  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市交通大厦611房间
  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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