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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
无实体经营门店不得开展网络订餐服务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宋佩佩 李梦婷 报道)日前,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19年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会议,全区7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点负责人、各监管所所长、餐饮流通科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到7月底结束。专项整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旨在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送餐单位和人员的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解决网络订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网络订餐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是否落实以下要求:第三方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监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等;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订单信息保存不少于6个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以下要求: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更新,无实体经营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入网经营;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在本实体店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经营者加工制作;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不受污染;在餐饮服务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真实。
  会议强调,此次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以提升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为目标,要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查处;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逐一核查举报案源;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做好衔接;依法公开处罚信息,引导公众消费;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通过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倒逼其强化自律意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以网管网”和“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模式,加大网络监测力度,强化网上发现、终端倒查;鼓励第三方平台制定更严格的管理标准;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送餐封签制”;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视频的方式实施“明厨亮灶”,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第三方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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