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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10项交管“放管服”新举措
  五类业务“异地通办”:小型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传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异地检验
  五项服务“便捷快办”: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管林建刘东蕾报道)近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6月1日公安部交管局十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已全面落地。车管所将进一步梳理和解决以小型汽车驾驶证科目三等为主要内容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市车管所全面落实十项交管新措施
  据了解,6月1日实施的十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主要是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两大方面改革。5类业务“异地通办”主要包括小型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传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异地检验。5项服务“便捷快办”包括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据市车管所所长吕长利说,十项措施中,除“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为省公安厅统一负责外,其余九项,市车管所已经全部达到落地能力和标准。
  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不少群众在报名申领驾驶证,参加完部分科目考试后搬到外地居住,使得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现有的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或是需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的做法无疑加大了考试人员的负担,浪费考试人员的时间和精力。
  而新推行的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新举措规定,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一是申请地点,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但考试地只可变更一次。二是申请手续,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直接办理考试地变更。三是考试流程,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在此规定的基础上,我市车辆管理所还计划实行分科目收费,即学员在报名学车后,预约成功后才需要缴纳考试费,解决学员因办理异地学车带来的退费难题。
  小型汽车驾考合格后,考生可当场领证
  近几年来,我市交警车驾管业务不断加大放管服力度,目前已经实现县市区车管所的全覆盖,今年将力争实现60%以上的县级车管所都可开办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车管所均可办理学员面签、取消考试预约、学员退办等业务。学员预约成功后,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提前一天就可以到就近车管所办理。因个人原因,不想学车的,可随时到就近车管所办理。
  此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科目三安全文明,也就是平时所说的科目四考试(以下简称科目四)全部下放到各大队科目一考场,学员在各县市区就可以参加科目四考试。市车管所理论考场科目四也已经实现联考,学员当日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均考试合格后(不含邹平考场),当日即可凭身份证到市车管所院内理论考场参加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合格可以当场领取驾驶证。在邹平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并且全部合格的学员,可以到邹平市车管所院内参加理论考场。
  在缴费方面,参加考试学员关注“滨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便可以在手机上缴纳各科目考试费,不必再前往车管所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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