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王美健刘国安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水,依法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市人大常委会亮出执法检查这把“法律巡视”的利剑,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为推动滨州高质量发展,推进“富强滨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问到痛处,答到点上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对此,我的问题是:对散落在村(居)民区周边的养殖户,相关的粪便、污水设施是如何保证其正常运转的?污水收集和暂存的池子是如何进行防渗漏设计的?有没有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情况?”
“感谢这位代表的提问,这里我首先说两个数字:截至2018年,全市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7.11%,比年度目标86%高出1.1%;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25%,比年度目标61%高出2.2%。针对代表所提的问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虽然做了些工作,但还有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距离,我们将认真听取意见把工作做得更好。”
近日,一场面对面、有问即答的座谈会——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举行。提问开门见山、简洁明了、直击问题实质;回答具体详实,不离题跑题,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座谈会上,16位执法检查组成员、人大代表和专家进行了提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主持座谈会。副市长曹玉斌参加会议并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多种形式,找准问题
找准找实问题,挖深挖透根源,首先要学深悟透相关知识。
为方便执法检查组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和法律条文,市人大常委会印制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材料汇编,供执法检查组成员学习。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开展的。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自查。
市人大常委会还引入“外脑”助力执法检查。邀请部分水污染防治方面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前的暗访。各位专家从专业角度,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暗访时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梳理形成重点问题清单,提供给各执法检查组。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分五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各位副主任带队,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实地检查,找准存在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加强沟通,解决问题
“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后,再通过座谈会的形式,面对面一问一答,能够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了解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监督人大和政府的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座谈会现场,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李峰对笔者说。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参加执法检查的检查组成员、人大代表和专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就相关问题与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对取得的成绩,问出经验;对问题和不足,问出原因、问清责任、问明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边查边改、真查真改,扎扎实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不能局限于就问题抓问题,要从这些问题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升工作标杆,建立长效机制。”王文禄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全体会议上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