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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公布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7月1日,滨州市司法局印发通知,面向社会公布《滨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建立了权责清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6月21日,市委编办部署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市司法局被确定为全市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11个单位之一,负责编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作为试点单位,市司法局迅速安排部署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培训,在系统内全面梳理、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修订、市委编办多次审核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清单》。
  《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8类35项权力责任事项,全面厘清了市县二级实施主体和权力责任,明确了各个事项的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实施层级及权限、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及依据等,统一了市县二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要素,实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清单》的编制发布是完善我市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举措,将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破解清单标准规范不统一、内容差异较大、权责不对等、监督问责不具体、清单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履行职能,全力服务法治滨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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