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主体和配合责任清单
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降格落实”“悬空落实”问题,防止地方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宋国栋张锋报道)近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编制了《滨州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该《清单》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降格落实”“悬空落实”问题,防止地方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此外,我市将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需县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
目前,安全生产、散乱污企业整治、拆违拆临、河道治理等事项,职责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且发生频次较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清单》是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是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清单》内容主要包括事项类别、具体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等,主要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专项工作7大领域,共计52项,基本涵盖了目前“属地管理”重点内容。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滨州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健全考核,深化措施,推进落实。要按照市里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逐项研究确定运行流程,实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紧工作责任,8月底前完成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和“说明书”。要强化指导督查,严格依单问责,注重发现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委编办建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台账,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跟踪问效,推动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