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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在全市国家机关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孟海洋报道)9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有关同志对《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促进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七五”普法以来,我市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滨州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市先后有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一大批村居(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9年滨州市被推报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市”。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在全市国家机关中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的主体和主要内容,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积极推进普法理念、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创新。
  为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落细,市普法办还制定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普法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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