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军的提请,于2019年9月23日任命:
张秀峰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景晨光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忠民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景晨光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秀峰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忠民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勇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