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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闭会
表决通过《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张岩凯报道)11月1日下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宝亮等列席会议。
  会议对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了述职测评;表决通过了《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委托,王文禄向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要求,做好通过的法规、规定和决定的落实,高度重视形成的审议意见,抓好有关问题的跟踪督办。接受评议的同志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尽责意识、为民意识,忠诚履职。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机关、人大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对法律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升国家机关和全社会的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制度和法律权威,在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中担负起人大的职责使命。
  会议期间,王文禄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
  (相关公告见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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