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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攻坚行动,重点整治小区环境绿化美化亮化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乱贴小广告、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问题;路面硬化不到位、坑洼积水等问题;排水设施不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等问题;生活垃圾收集不分类、清运不及时、垃圾箱(桶)破损等问题;楼道乱堆乱放、墙面、玻璃、照明设施破损等问题;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消防设施不达标、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位置设置、数量、宣传内容不达标等问题。
背街小巷整治攻坚行动,重点整治小巷路面硬化不到位、坑洼积水等问题;排水设施不完善,存在路面积水等问题;路灯装灯率、亮灯率不达标问题;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
农贸市场整治攻坚行动,重点整治垃圾收集不分类、清运不及时、垃圾箱破损、无盖无分类标识等问题;绿化带绿植缺失、道板破损、存在杂物垃圾等问题;管理不规范、秩序混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不文明经营等问题;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散发、乱贴小广告、乱涂乱画等问题;市场公共厕所保洁不及时,设施破损、有异味等问题;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问题;市场、店铺门口落实“门前三包”不到位问题;停车位施划不达标,各类车辆停放无划分线、提示牌,车辆乱停乱放乱收费等问题。经营不规范、不诚信等问题;市场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投诉处理机制不规范,无举报电话,显著位置无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市场规划示意图、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等问题;市场从业人员不文明用语等问题;公益广告宣传不达标等问题;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使用不到位等问题。
城乡结合部治理攻坚行动,以建成区外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驻地及周边为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主要道路路面硬化不到位、坑洼不平,路面积水等问题;垃圾收集不分类、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单位、商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施划停车位不足,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散发、乱贴小广告、乱涂乱画、乱扯乱挂等问题;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问题;公共卫生间保洁不及时,有明显异味等问题;公益广告数量不达标等问题。
《方案》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我市城市发展全局,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区、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七大整治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督导考核。对实施情况,市创城办技术督导组将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对工作进展进行周排名,并通过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创城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考核评价,市文明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创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于消极懈怠、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部门,将按照《滨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措施》规定,对其给予降级、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