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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月1日起再度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葛肇敏通讯员张瑞刘振虎报道)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发挥杜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下发通知,将从7月1日起再度提高全市杜会救助标准。
  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7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66元。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不断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街接,切实发挥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维持1200元,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划分标准统筹使用。同时,将统筹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范签署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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