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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上接第一版)继续推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罚款、抄写法规、参加志愿劝导三选一”的教育警示方法,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提高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
  强化乱停乱放整治。充分发挥交警骑警队员灵活机动的特点,加大巡逻密度和力度,严查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临时停车的立即劝其驶离,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或不听民警劝阻强行停放的,采取拍照或录像取证的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依法进行处罚。对于违法停放机动车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的,民警在依法拍照或录像固定证据后,及时使用拖车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严查机动车交通违法。坚持严管不松懈、常抓不放松,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中现场执法查处率,有针对性地投入警力进行现场执法。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或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从严处罚,零容忍,形成依法严管严罚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完善交通设施。深入推进城市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对辖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对于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等损坏、缺失、污损的,立即组织维护、清洗和施划,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完好、清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力量参与城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管理设施的优化设置,需要进行道路设施改造的及时报送政府及相关部门。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推进全媒体联动,宣传创城交通整治措施,引导广大道路参与者守法文明出行。不断拓展宣传渠道,组织各级文明交通宣讲团和社会志愿宣讲力量进单位、进企业、进驾校、进学校开展主题宣讲,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加大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停、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同时将定期推送至市创城办、通报至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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