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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一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落实
惠民县清河镇党委书记 李赫
  一、明确职责,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扛在肩上。作为镇党委书记,始终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结合清河实际,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落实。扎实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区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个主体,根据《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清单》明确各自应负责任、应落实要求、应达到标准,建立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
  二、狠抓落实,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抓在手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从源头防治腐败,探索出一套用“人防+技防”破解基层“微腐败”的路子率先在惠民县试点。“人防”即启动村级监事会和社区监委会,采用“清单式监督+流程化管理”的方式,明确社区3大类16项、村级6大类30项监督事项,明确监督方式和流程,线上监督与线下审批相结合;“技防”即通过“阳光惠民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将所有涉农资金和村干部及近亲属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明确涉农资金流向和政策受益群体,配合村级公务卡运行,通过电视、手机等方式公开公示,铲除“微腐败”滋生土壤,实现监督与“互联网+”紧密结合。
  三、任重道远,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记在心上。下一步,全镇将突出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交出全面从严治党“清河答卷”:一是工作见实效。紧紧围绕富强滨州建设目标,强力推进“双招双引”、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27项重点工作,力争单项工作出亮点,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二是作风见转变。从自身做起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创新见成果。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三三”模式,打造新时代特色社区,依托科级干部“零公里处工作法”,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清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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