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沾化家裕化工工贸有限公司以其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沾化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沾化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执转破审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2018)鲁16破申6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沾化家裕化工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沾化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沾化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2018)鲁160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沾化家裕化工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12月4日作出(2018)鲁1603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经管理人函请沾化区人民法院,沾化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2018)鲁1603破1号之二裁定书,裁定沾化家裕化工工贸有限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招募公告已于2020年7月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EB001EC766E4AB82DAFAF23031D02E36)予以公告,望有意投资者于2020年7月31日前登录以上网址查看招募公告具体材料并按公告要求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沾化家裕化工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0年七月一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
150543089331350637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