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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减负 防止责任“甩锅”
我市近日印发《滨州市第二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98项)》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张锋张聪王大恺报道)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是各级党委政府强力推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持续给基层减负松绑,进一步明晰县乡两级职责,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近日下发《通知》,印发《滨州市第二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98项)》。
  责任清单,是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经深入调研,针对暂未列入清单但基层反映存在县乡职责不清等问题的事项,在去年7月公布52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基础上,我市梳理制定了第二批98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扩充后的责任清单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渔业生产、交通运输、教育体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民生保障等领域,涉及范围广、部门单位多、内容较丰富、基层减负面大。
  《通知》要求,县直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清单所列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市直业务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直部门工作指导,做好跨县市区事项牵头办理。各县市区要加强清单履职情况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县直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工作运行不畅、具体事务推诿扯皮等问题。对未按清单履职发生问责情形的,要对照清单内容搞好综合分析研判,分清主体责任、配合责任,依法依纪依规问责。
  对第二批清单事项,各县市区将按照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逐项研究确定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7月底前制定完成清单事项“施工图”和“说明书”,确保统一规范、简明清晰、操作性强。同时抢抓“全科大网格”治理效能提升工程有利时机,将“属地管理”纳入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系统平台、工作流程、清单事项与“全科大网格”体系深度融合,提升清单办结时效和质量。
  《通知》强调,要强化措施,扎实做好组织实施推进,让基层干部有实实在在获得感。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联系服务群众优势,探索规范“属地管理”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等有机融合路径,完善工作衔接联动机制。
  《通知》明确,滨城区要做好杜店、里则、沙河街道,无棣县要做好马山子镇,滨州高新区要做好小营、青田街道“属地管理”相关工作。(《滨州市第二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详见第四、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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