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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两办《规定》促进干部履职尽责
——访滨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滨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扈献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巩清华
  记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一年来,请扈局长谈谈全市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扈献民: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全面起势、正在成势的良好态势下,全市审计工作紧紧围绕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自觉跳出就审计论审计的传统思维,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富强滨州”持续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对象进行了梳理,科学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确保审计范围内的主要领导干部五年轮审一遍。加大了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以及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2020年审计年度,我们将严格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进对法定审计对象的全面覆盖。
  记者:请您谈谈对照《规定》要求,我市审计机关如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体系。
  扈献民:全市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的要求,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责任,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情况为核心,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失职失责、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短板漏洞的揭示、查处、报告、公告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转作风、勇担当、抓落实。
  全市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在《规定》的框架内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南。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把审计监督同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政务督查、舆论监督等力量贯通起来,在运用审计成果、查办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巡视巡察与审计相结合、检查督查等方面加强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协调沟通,推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审计结果。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记者: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请您谈谈,我们如何提升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扈献民:的确是这样。审计质量不仅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而且也是审计结果有效运用的基础和前提。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划和整体推进,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权限和程序,依规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敢于查真相、说实话、报实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处理的处理,该移送的移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更好地全力服务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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