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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以“和为贵”理念化解“虾池赔偿矛盾纠纷案”
本报记者宋静涵通讯员杨文建陈立国
文章字数:1,199
  在滨城区梁才街道宋滩村,有一片虾池,原本承载着养殖户王女士的生计与希望。然而,一场因施工噪音引发的虾池赔偿纠纷,让这片水域一度失去了往日的平静,也影响了整个村庄的和谐与安宁。幸运的是,在梁才街道综治中心的努力下,这起纠纷最终以“和为贵”的理念得到了圆满解决。
  王女士是宋滩村的一位养殖户,她在这片虾池上倾注了无数心血与汗水,期待着每年新虾上市时能够收获满满。然而,2024年的夏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施工打破了这份宁静——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委托的施工队在虾池旁建设光伏项目。由于大型打桩机、拉桩车等重型机械轰鸣着进场,施工声音震耳欲聋,让王女士虾池内的虾瞬间陷入恐慌与混乱。不久后,王女士发现虾池中出现了大量死虾。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王女士心急如焚。她迅速联系总承包方负责人,希望对方能够给予合理的赔偿。然而,总承包方的回应却让她倍感失望与无助。对方不仅迟迟未予处理,还在协商过程中反复拖延、变卦,让王女士的生产和生活陷入了困境。
  在无助与绝望中,王女士找到了梁才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员刘芝歧接到群众反映后,迅速介入调解。在第一次调解会上,争议双方各执一词。王女士情绪激动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与损失,而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则坚称自己是合法施工,与虾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双方不欢而散。
  然而,调解员并未放弃。他们深知,要想化解这起纠纷,必须找到虾死亡的因果关系及法律依据。于是,调解员们查阅了大量资料,咨询了相关专家,最终发现虾对噪音特别敏感,尤其会对大型施工设备产生的噪音产生应激反应,继而造成死亡。同时,他们还找到了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虽属于正常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对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给王女士造成了损失,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掌握了关键证据后,调解员认为第二次调解的时机已到。这次,他们邀请了律师参会,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调解提供有力支持,共同展开调解工作。在调解会上,调解员们阐明了查阅到的噪音对养殖虾的环境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条文,让争议双方不再对因项目施工设备对虾产生的噪音影响事实产生争议。
  然而,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责任划分仍持不同意见,认为建设方及分包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面对这一分歧,调解员们耐心劝说,指出责任划分固然重要,但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王女士的经济赔偿问题。他们动情地讲述着王女士的艰辛不易,呼吁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给予其合理的赔偿。
  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2025年1月,建设方主动先行替其他责任方垫付给王女士赔偿。责任划分问题先搁置,由建设方、总包方、分包方自行划分,建设方保留向其他责任方追偿的权利。随着三方签订完调解书,宋滩村“虾池赔偿矛盾纠纷案”就此化解。
  王女士感慨地说:“真是多亏了调解员们的耐心调解,让我这半年的心血没有白费。”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维护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彰显了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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