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惠民县石庙某村村民刘芳(化名)将一面表达谢意的锦旗送到石庙司法所,握着调解员陈有梅的手连声说:“真是太感谢了,一天就帮我闺女解决了问题,我这心里的疙瘩也没有了”。
刘芳心里的疙瘩是女儿名下的3.5亩耕地,也是她本家小叔子李强(化名)辛苦代种了十几年的地。
事情要从十几年前说起,那时,刘芳因家庭变故举家迁居,女儿名下的3.5亩耕地便没了人耕种。
“地不能荒,我帮着种!”李强见状,便帮忙代种,这一种,就是十几年。
春种时撒下种子,平日里除草施肥,秋收时收割庄稼,十几年里,李强在这片地里耗了不少心血。可谁也没料到,这几年刘芳的女儿日子过得紧巴,想起了自家这3.5亩地,找到李强,想要回土地自己种。
“地本来就是我闺女的,你种了这么多年,给点补偿不过分吧?”。
“我当初种是怕地荒了,这些年种子、化肥花了不少钱,天天在地里忙活,凭啥你说要回就要回?”
一来二去,两人各执一词,从前的亲近劲儿没了,见面就拌嘴,好好的一家人,成了“剑拔弩张”的模样。村委会调解说和过好几次都没有成功。
8月27日,刘芳拿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材料找到石庙司法所申请调解。刚听完情况,专职调解员陈有梅心里就有了数:这事儿不能拖,矛盾越久,亲情越伤,必须速战速决!
她第一时间联系了村里的干部,详细了解这十几年来耕地的耕种情况,结合土地承包的相关政策,考虑到双方现在“脸红脖子粗”的状态。陈有梅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
当天上午,陈有梅先找到李强。表示能理解李强这十几年帮助侄女种地确实很辛苦,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土地承包权在侄女名下,他一直耕种,从法律上来说是站不住脚的。李强也向陈有梅诉说了这些年种地的辛苦以及心里的委屈。
安抚好李强,陈有梅又马不停蹄地找到刘芳,向她说了这十几年李强种地的不易。同时根据李强的意愿和刘芳女儿的实际情况跟刘芳商量:闺女外嫁了,孩子还小,就算是把地要回去也没有时间精力种,不如把地承包给李强,李强每年支付承包费,既不亏了自己,也不伤了亲情。刘芳表示同意。
见双方态度都有了转变,陈有梅趁热打铁,根据两人诉求制定出调解协议:刘芳女儿不再向李强索要过往耕种补偿,今后3.5亩耕地继续由李强耕种,李强每年定期向刘芳女儿支付承包费。签下协议的那一刻,刘芳压在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从接到申请到达成协议,不过24小时。这场因3.5亩耕地引发的叔侄矛盾,在石庙司法所的调解下,从“剑拔弩张”变成了“握手言和”。正如陈有梅常说的:“基层调解,调的是矛盾,解的是心结,暖的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