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孙文杰 通讯员 邢锦内 报道)近年来,邹平县长山镇严格执行上级环保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集中攻坚,努力推动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该镇党委书记马龙表示,针对大气、水、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等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镇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用强有力的环保举措,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倒逼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生态化。
为此,该镇成立了环保督察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制定环保督察工作网格化一览表,将镇党政班子成员联系企业明确到人、责任到人;建立起了企业环保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处置镇域内发生的环保相关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该镇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建立了派出所、环保所、安监站、城管队伍联防联控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调查摸底、集中检查、督导暗访、问题整改和执法问责等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长山镇全力抓好非法“土小”企业取缔工作,对全镇闲散院落进行了地毯式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分类进行取缔或整改。对列入清理取缔类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限期关停取缔,坚决杜绝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列入整改提升类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理取缔。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长山镇建立了全覆盖的河长体系,扎实做好镇域内各条水系的环境综合治理。该镇健全完善城镇污水管网,把城镇工业、生活污水全部纳入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对发出整改通知的各类问题,该镇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对没有停产整顿的、没有立即停止破坏行为的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同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督促督导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