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近日,我市出台了《滨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滨政发〔2017〕34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36条,主要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法律责任、规定。附则六部分。
《办法》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营造及管理做出了具体
据介绍,我市在全省率先以政府名义出台该《办法》,意义重大。它的颁布实施,将对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