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我市省级“服务业三大载体”创建取得新突破
邹平县城区被认定为省重点服务业城区;4个园区被认定为省重点服务业园区;8家企业被认定为省重点服务业企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李伟 朱月琳 报道)近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公布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名单的通知》,对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和企业(简称“服务业三大载体”)进行了重新认定。我市邹平县城区被认定为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博兴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园、惠民县孙子文化旅游园区等4个园区被认定为省重点服务业园区,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鲁滨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认定为省重点服务业企业。
  “服务业三大载体”是推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的《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服务业城区的认定和评价采用一套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发展情况指标(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及占比提高百分点)、发展后劲指标(服务业投资及增速、服务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及占比提高百分点)、发展效益指标(服务业实现税收及增速,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及占比提高百分点)、工作情况指标(服务业工作机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展、经验典型和信息交流情况等)。
  重点服务业园区,是指服务业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和层次,产业集聚度较高,特色和特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引领和辐射带动能力,有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和信息服务平台,有明确地理或行政边界的服务业园区,主要以近3年发展情况和数据为依据,根据认定和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排序情况确定。
  重点服务业企业,是指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技术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服务业企业。山东省重点服务业企业的认定,按照综合类和专业类,主要以近3年发展情况和数据为依据,根据认定和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排序情况确定。
  据了解,服务业三大载体的认定,由各市服务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筛选和推荐,省服务业办公室择优确定载体单位。省级服务业三大载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评价,3年调整一次。根据评价结果,对发展较好的载体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载体单位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通过市、县两级服务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本次我市在省服务业三大载体创建工作中取得了新突破。下一步,市服务业发展局将不断优化载体培育环境,确保载体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研究载体培育方案措施,加强对载体单位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好载体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服务业三大载体成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为推动全市服务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