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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17年度“争一流、上水平”重大荣誉成果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充分展现我市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争一流、上水平”成果,树立鲜明导向,经研究,在前期成果提报和评选的基础上,对于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2017年度新取得的重大荣誉成果再次提报,参加2017年度“争一流、上水平”成果评选,使入选成果能够切实体现实践性、代表性、权威性,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成果提报标准为,省部级以上授予的重大荣誉和领导批示肯定推广的先进经验,行业系统和县域年度综合考核全省列前,国家级主要媒体重点报道推介的典型经验等。提报时间原则上截至2018年2月底,特殊重大成果在2017度“争一流、上水平”成果表彰通报下发前也可提报。成果提报相关要求已通过政务协同网发至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单位。联系电话:3165877。
  市考评办公室
  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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