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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来滨就业创业月月可领人才津贴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隆卫 通讯员 李迎 报道)为引导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滨州就业创业,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实施“渤海英才·海纳工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市人社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补贴的对象是,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引进到滨州行政区域内企业就业或依法创办企业,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到企业就业的,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二是依法独立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参与创办企业的,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5%)的,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根据2017年实际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月数,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600元人才津贴。
  本次补贴申报主要通过“滨州人才服务”线上系统进行,以服务对象“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注重协调建立部门间及部门内部联办机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做到人才服务“全链条”办理。
  具体申报方式是关注“人才滨州”微信公众号,进入主界面,点击底层“服务窗口”栏的“补贴申请”进行了解和查询。线上申报的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25日至31日,由设在市、县(区)人社部门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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