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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2017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精准谋划新时期检察工作思路。把握市委“六个更加注重”的发展思路和“争一流、上水平”的核心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确立了“凝聚新力量、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思路。紧贴中心制定《服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建设的意见》,提出21条工作措施,部署开展17个专项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接地气、有底气的服务。
  促进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围绕防控金融风险,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依法办理骗取贷款等相关案件27件,涉案金额82亿元。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众1700余人的刘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68亿元的吕军、董来花组织领导传销案等55起重大典型案件,从快批捕起诉,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扎实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工作,与济青高铁(邹平段)、狮子刘黄河风情古村落等76个重点项目建立联系机制,协助完善制度46项,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万余次,建议取消9个单位准入资格,有效维护了政府投资安全。
  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围绕全市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等重大部署,加强对创新创业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票据诈骗、职务侵占等案件96件147人。其中,依法办理了张玉娟等人伪造承兑汇票诈骗企业财产案,为企业挽回损失480万元。积极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在中小企业建立检察官联络点,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涉诉问题394项。基层院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和快速处置机制,市院派驻高新区检察室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受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生态滨州、健康滨州建设。制定服务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立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检察监督小组,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反应及挂牌督办机制,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6件119人、食品药品领域案件16件23人,立查环境监管失职犯罪3件5人。依法办理了张沛温等7人非法处置废酸1000余吨案、郎咸华生产销售假药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维护了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
  主动投入全市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扶贫款项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入户核实扶贫资金发放情况,有效防范了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警示教育基层巡回宣讲,受教育干部4000余人。选派8名同志驻村服务,积极争取资金项目,为群众协调解决实际困难760个。
  用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维护民生民利,办理各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19件406人。其中,办理的李文广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药案,销售范围涉及20省,为群众挽回损失660万元。严惩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3件31人,立查李维刚等4人挪用社保资金窝案,涉案金额1600万元。市院派驻北海新区检察室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管理规范,相关做法被高检院转发。
  三、以十九大安保维稳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562件2119人,批准逮捕1074件1377人;审查起诉案件2302件3352人,提起公诉1847件2419人。对城区出租车司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8·7”危险物品肇事案、王林军犯罪集团非法讨债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检察环节从快办理,维护了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刑事案件112件138人。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340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增进了社会和谐。
  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1360件。对重大敏感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做好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了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对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成功息诉罢访63件,维护了司法权威。两级院全部建成标准化律师服务室,102名律师入驻值班,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提供了方便。市院和2个基层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或文明接待室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督平台,组织社区矫正监督检察55次,发现纠正违法情形71项。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6名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讲座87场次,受教育师生8万余人。两级院同步组织“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4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走进检察机关,为增强法治观念、净化校园环境建言助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为110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56万元。在办理徐利民故意杀人案时,为三名身受重伤、急需手术治疗的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10万元。经多方联系,聘请资深心理专家对一名身心遭受多重犯罪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长期心理救助,为全省首例。
  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腐肃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突出查办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110件14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0件114人,渎职侵权犯罪20件32人。依法立查市仲裁办原主任董建平、市水文局原局长陈希村、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李延民等要案7人,增强了反腐震慑效应。
  注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加快诉讼节奏,所立查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05人,侦结率、起诉率位居全省前列。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等纪律规定,对重点案件靠上检查,对全部案件定期筛查,对在外办案人员及时巡查,确保了办案安全和规范。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积极研判职务犯罪新动向新特点,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8份,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深入135家机关单位和基层党组织作宣讲报告,11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聘请邮路志愿者310名,投放公益海报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营造了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五、聚焦检察监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撤案31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49人,依法追诉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三名案犯,涉案金额均在千万元以上。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不诉276人。创新建立捕后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实施有效监督,依法提出抗诉,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4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持续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79件,依法纠正减刑不当19人,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65人,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监督收监21人。两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探索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和强制医疗监督,审查财产刑执行案件4480人,涉及罚金和罚没财产2.7亿元。邹平县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47件。其中,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与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工作,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68件,促进了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以公益为核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深入摸排案件线索,果断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在全市推开后,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正确履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启动诉前程序17件,编印的典型案例和相关文件被省院推广,为我市公益诉讼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六、坚持固本开新,持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现代新型基层院建设。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院建设年活动,激发了基层检察工作发展活力。滨城区院、沾化区院、博兴县院被评为全省首批“六型”基层院建设示范院,滨城区院、博兴县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打造基层检察工作新品牌。把创新作为基层院建设的动力之源,围绕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人才队伍素质和检务保障水平,打造“一院一品”创新项目27个,形成了基层院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良好态势。其中,阳信县院案件管理智能化监督模式、无棣县院自行补充侦查机制、惠民县院民行检察信息中心等11项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院转发。
  强化智慧检务体系建设。以大数据思维引领检察工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视频督察、检视通、桌面会议系统建成投入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远程讯问等系统全面升级。创新研发个性化信息系统21个,市院、开发区院研发智慧公诉平台、一体化智慧检察监督平台,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执法单位搭建起互联互通的数据传输网络,提升了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七、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坚持精简、高效、权责明确原则,科学组建办案组织,共设立独任检察官108名,检察官办案组44个。积极探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确立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80%案件由检察官独立决定、取消层层审批,人均办案量提升20%,两级院领导带头独立办案239件。稳步推进职责权限、管理监督等配套机制建设,研发各类人员绩效考核系统,初步构建起新的检察权运行体系。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深入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专项监督,落实重大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对69起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体系。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落实律师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听取律师意见1600人次,滨城区院被评为全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先进单位。
  坚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做足做细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完成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了队伍稳定、工作有序。
  八、狠抓从严治检,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289次。广泛开展争创动车党支部、最美检察官评选、党员干部晾业绩晒情怀、重走一大路等活动,党建对检察工作的促进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组织分层分类分岗培训56期,检察实务课堂、专家讲座、庭审观摩等活动117次,全市检察人员全部轮训完毕,承办了全省特别程序适用法律问题研讨会,司法能力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实行评查案件全覆盖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深度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扎实开展系统内巡察,强化了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严明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正“四风”和执法作风,瞄准关键节点开展明察暗访65次。严肃执纪问责,对15起信访案件进行核查处理,强化了纪律刚性。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完善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27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1次,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检察宣告和案件评议147次,市院2名员额检察官首次向人大述职、接受评议。完善多元化案件信息公开机制,探索研发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系统,公开各类案件信息3300余项、法律文书876份。上线运行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监督程序,接受监督评议案件12起。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103个集体和17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两级党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26次,给予检察工作极大的鼓励和肯定。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对新形势下检察职能发挥缺乏深入研究,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法律监督的效果不够突出,在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权威、丰富监督手段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不够健全,改革创新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基层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够深入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深化改革、推动职能转换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法律监督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工作品质,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全检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服务“四个伟大”,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接市委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创新等重大部署,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为打好五场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主动融入依法治市,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在找准定位、完善体系、丰富手段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路径新模式,着力构筑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四是扎实推动检察工作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在基层落地。积极顺应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制度机制调整,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协调衔接,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着力强化智慧检务和基层基础建设,培育和打造更多检察工作品牌。
  五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查摆整改“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实施人才培养重点工程,积极开展精准化素能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主动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评议监督,对接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持续推动规范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奋力开拓,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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