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隆卫 通讯员 李元新 报道)记者在市人社局获悉,截至1月23日,全市2018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达310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自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各县区根据实际组织居民参保缴费,多数县区在2017年12月31日完成了集中批量参保缴费,保证了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根据市人社、财政部门有关规定,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60元调整为190元。集中参保缴费期自2017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8年1月31日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超过期限未缴费的居民,不但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还要缴纳每人450元的政府补助部分,而且还有3个月的待遇过渡期。因此,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要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首次参保、中断参保、外地转入参保、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需要到相关乡镇、街道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正常续保的,可直接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合作银行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自助柜员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