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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
——市消费者协会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纪实之二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于志强 岳美 董乃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要求,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始终坚持把化解消费纠纷、解决消费矛盾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基础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依法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按照受理投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坚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对于每一件消费投诉,都认真分析,找准突破点,有序进行,稳步推进。对农资投诉倍加关注,如:因农药经销商失误将仲丁灵农药包装与二甲戊灵农药混装,导致沾化区瓜农张某30亩西瓜绝产,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沟通调解工作,最终农药经销商同意免除张某1万元货款、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对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投诉倍加关注,如:惠民县赵某第一次试用燃气炉发生6人中毒,住院及后续治疗花费3.4万元,起初生产厂家强调赵某使用不当而造成中毒,不想承担任何赔偿;经过消协工作人员3个多小时的调解,生产厂家全额退还燃气炉货款,并赔偿医疗费1.3万元。近年来,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00多件,处结率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
  依法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消协组织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城区有关路段和有关商场的LED显示屏,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双十一等节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违法现象,市消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如:针对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的现象,发布了“老年人警惕消费陷阱,切勿上当受骗”的消费警示;针对“免费送”背后的陷阱,发布了“‘全额返款‘免费送’”背后有陷阱”的消费警示;针对暑假补习班杂乱的问题,发布了“谨防暑假补习班‘忽悠’”的消费警示。为维护滨州名优特产声誉,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如:协调中消协及时在其官网上发布“选购沾化冬枣谨防假冒”消费警示,协调省消协在齐鲁网、凤凰网、省消协官网、今日头条等网站和《齐鲁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市消协在大众网及手机报、市工商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根据消费者投诉案件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如:对于滨城农民投诉隆平206玉米种子案,在调解成功的基础上,市消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积极引领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放心消费,避免了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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