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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以新时代民生监督优异答卷赢得民心
滨州日报/滨州网 通讯员 霍伟伟
  2017年,邹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0起,处理181人,党纪处分84人,其中开除党籍等重处分44人,会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33人。这一组数据折射出的,是邹平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体现。
  民之所怨,我必问之。去年以来,邹平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监督执纪问责成效的标准,把群众诉求作为工作风向标,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实现了群众意愿与执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反映集中,就治理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种常态,才能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中共邹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东如是说。
  去年以来,邹平县以群众的关注度高低定位民生监督方向,从民意诉求中把脉问题线索,靠贴近实际和贴近群众的务实举措抓好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以新时代民生监督的优异答卷赢得民心。
  面对面畅通监督渠道
  涉纪信访是群众反映诉求、实现批评监督的“快车道”,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千里眼”。长期以来,来信来访的传统模式耗时费力,“快车不快”,使涉纪信访的效率、效果大打折扣。
  可喜的是,这种状况从去年开始得到改变。2017年6月中旬以来,细心的邹平市民会发现,他们熟悉的公交站牌上多了一方有啄木鸟标志的二维码,用手机一扫便可实现涉纪信访一键举报,这样的便民宣传栏在全县有400余处。邹平县借助科技手段,开通了网络信访举报平台,实现了“互联网+信访”模式,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随时随地的便利。目前,以“一网、一端、一微”为代表的网络举报方式成为群众表达诉求、实施监督的主渠道,网络举报在全部信访总量中的占比已达54.1%。
  信访渠道通畅了,邹平县又在创新沟通方式上下功夫,推出了“三见面两反馈”工作法。要求处理实名举报过程中,调查组在各个阶段分别与信访人见面,在调查过程中及时反馈调查进度和调查结论,以全程有效的沟通助力问题的调查解决。去年,邹平某村党支部书记崔某因涉嫌贪污侵占集体资金,为逃避查处,外出躲了大半年,最终还是被举报人发现了落脚点,不得不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落了个开除党籍的下场。这一工作法改变了传统工作中调查人与信访人的空间隔离,在举报人和纪委机关中间架起了立交桥、连心路,群众的满意度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
  针对基层群众信访举报面广量大的实际,邹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推出“干部下访”模式,由常委包镇(街道),定期进镇入村,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对重要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快查快办。
  心贴心护好群众“奶酪”
  工作干到点子上,就要和群众心贴心。去年,邹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关于村干部的检举控告149起,说明村干部仍然是侵害群众利益的高危群体。要让政策的阳光毫无衰减地传导到基层,必须监督好这一群体,严惩“蝇贪”、“蚁害”,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为守护好群众利益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去年以来,邹平县纪检监察干部到一线去,到群众中,下“绣花功夫”,落好一针一线,组织两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通过“编网子”深度把脉,“过筛子”发现问题,“铺身子”真查实访,“拉脸子”直查快办,在查处群众身边的涉贫腐败案件方面持续发力,保证了党的政策精准实施到位。两次专项检查共入户走访422个村、2200多户困难群众,检查单位59个,发现问题410个,梳理线索40余条。
  九户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郑某收受低保户烟酒并索要现金;临池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某冒领已死亡低保户低保金……随着检查的深入,一个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去年以来,共有113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违纪问题的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及扶贫领域、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等多个方面。
  去年6月,邹平县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时任韩店镇杨村村支部书记的杨某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村级重大事务中违反民主议事规则,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村民占地补偿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针对该线索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调查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县纪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证,前后历时一个多月时间,终于掌握了杨某的主要违纪事实,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集体资金本息近50万元得以顺利追回。9月6日,村民们冒雨把一面绣有“秉公执纪、人民满意”的锦旗送到县纪委表达感谢之情。
  实打实,解决突出问题
  巡察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去年6月以来,邹平县在全市率先启动县级巡察,目前已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工作中,邹平县坚持问题导向,选择与民生联系紧密、群众关注度高,在涉农、涉贫等领域审批权、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单位,特别是“1+43”扶贫开发成员单位作为重点,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固定巡察内容和重点汇报内容,着力发现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求通过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去年11月,邹平县委巡察组在第三轮常规巡察中发现,县民政局原救灾救济股副股长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近亲属冒领低保救助金。经县纪委调查核实,李某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扶贫工作的“主管者”竟然打起了扶贫“奶酪”的主意,基层单位是否也会在落实扶贫政策层面上“打折走样”呢?为守护好贫困群众的利益,邹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决定从用好这次巡察成果入手,“剥开茧子抽细丝”,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大排查随即跟进。
  检查组通过比对分析信访举报、查处案件数据,确定城乡低保、危房改造、项目扶贫等作为关键领域,扶贫对象确定退出、资金管理、发放等关键环节和基层党员干部等作为关键人群,实施精准监督、靶向治理,以严明的纪律守护群众利益。历时14天的检查共走访贫困户210户,检查扶贫项目29个,发现问题87个,梳理问题线索12条……结合巡察开展专项检查,剑指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实现了巡察成果运用与监督执纪问责“互联互通”,放大了巡察效能的叠加效应。
  惩恶扬善,要让群众实打实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成果。去年,邹平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不定期在新闻媒体、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去年共通报典型案例8批33起,通报受处分党员43人,使反腐“红利”温暖了更多基层群众的心窝。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若安好,便是晴天。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增强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收获的,是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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