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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裴庆力 报道)为推动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细化落实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按照“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对《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
  《报告》共分解为100项重点工作,其中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类11项,民生实事10项,其他重点工作79项。各目标任务推进落实工作由市长牵头挂帅,副市长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单位具体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将按照“挂图作战,标旗推进”的工作方式,将《报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明确到责任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报告》重点工作的调查调度。自3月份起,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将承担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快“滨州市人民政府网上督查室”建设,进一步优化督查流程、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频次、提高督查实效,切实推动《报告》重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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