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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划分51个网格单元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格局
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深入推进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任敬民
  “扫黄打非”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是保障群众利益并获得群众支持的重要手段,是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确保“扫黄打非”持续深入的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市对“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总体规划中,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自2015年6月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现场会在滨州召开后,“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在全市铺开,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多次召开推进工作会议,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结合滨州实际,我市构建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格局,实现了“扫黄打非”工作的创新突破。强化网格化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以县区为单位,每两个县区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由市局1名县级干部带队、3名局机关人员参加,及时跟进工作调研和督导;每个县区结合辖区经营单位分布情况,分别合理划分为3—6个网格单元,每个网格单元至少有2名县区执法人员负责监管。全市共合理划分51个网格单元,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定位到相应的网格中,切实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肩上有责,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形成完备的信息档案和管理台账。强化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把监管责任向网格单元压紧压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明确各自“扫黄打非”职责任务,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按照全国、全省“扫黄打非”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实施方案及工作部署,我市建立了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健全了基层工作机制、完善了基层工作制度、强化了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有机构、有办公室、有牌子、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职责、有工作制度、有宣传橱窗、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台账、有工作经费的“十有”标准和“五进”要求,分门别类对村、社区、企业、学校、景点“扫黄打非”示范点制定出标准。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2017年推荐创建打造了8个进基层示范点参加全省、全国评选,全部入选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其中1个入选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1个当选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标兵。
  在2017年创建“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基础上,2018年,我市借势发力,全面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取得了显著成效。惠民县创建完成了60个“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实现每个镇(街道)4个。邹平县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将“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中。示范点——魏桥镇,实现了文化惠民“扫黄打非”信息化户户通,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同感普遍增强,参与积极性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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