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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试点期计划总投资78.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08.8亿元,实现了试点建设整体目标,探索形成了引黄灌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李栋报道)12月14日,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我市试点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组评估意见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经研究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的意见。
  省政府副秘书长、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委员会主任张积军主持会议,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祖利讲话,市委副书记张凯汇报了试点工作建设情况并作表态发言,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水利厅、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王祖利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滨州市被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市县两级政府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实施方案,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体现了滨州特色,创出了滨州模式。他建议,滨州要积极发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落实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长效运行机制,将水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试点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张凯介绍了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背景与组织实施情况、试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试点目标指标实现情况、试点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特色性工作与经验模式。他表示,此次通过试点验收,标志着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崭新的阶段,必将使全市上下受到极大鼓舞。今后,我市将以更高的站位认识水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为遵循,将水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提升标准、持续发力,切实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以更硬的措施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新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滨州实际,不断完善水资源调配、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产业发展和城乡水景观、水文化体系,努力为全省、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滨州经验”。以更大的力度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主导、分工合作、重点引领、全民参与”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继续强化宣传动员,强化督查考核,持续巩固、不断放大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我市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属于滨海引黄灌溉水网区,近些年来,受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我市面临着供水安全保障与用水指标约束、水环境污染、河网渠系化、近海生态退化等突出的水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市2014年向国家申请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试点并得到批复。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我市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指导,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以“水土相宜、河海共融、产兴物丰、城润乡秀”为创建目标,开展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节水生态灌区建设与改良、城市节水减排与水系生态化升级、多功能生态水网建设与提升、近海滩涂生态修复与保护、水文化构筑与文明意识培育“六大行动”,实施了111项重点工程,试点期计划总投资78.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08.8亿元,实现了试点建设整体目标,探索形成了引黄灌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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