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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要求,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队伍管理、深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富强滨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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